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续签的公示
2024-12-18 厦门航空

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

续签的公示

 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拟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进行合同续签(顺延),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1. 拟采购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服务采购

2. 拟实施采购时间:202412

3. 拟选用供应商: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

4. 采用合同续签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: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4年与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签署了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》,合同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,能保证供应符合采购需求,合同履约情况良好,符合公司内部合同续签(顺延)规定,故拟续签(顺延)该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。

5. 公示说明

公示期:20241218日至20241220

公示期内,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(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、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)发送至zhumingchao@xiamenair.com,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。

6. 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朱先生

联系电话:15698860196

 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1218


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续签的公示

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

续签的公示

 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拟对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进行合同续签(顺延),有关事项公示如下:

1. 拟采购项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服务采购

2. 拟实施采购时间:202412

3. 拟选用供应商: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

4. 采用合同续签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: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4年与中国东方航空设备集成有限公司签署了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飞行区公用充电桩收费协议》,合同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经评估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,能保证供应符合采购需求,合同履约情况良好,符合公司内部合同续签(顺延)规定,故拟续签(顺延)该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。

5. 公示说明

公示期:20241218日至20241220

公示期内,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(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、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)发送至zhumingchao@xiamenair.com,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。

6. 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朱先生

联系电话:15698860196

 

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12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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